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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司法系统中,法庭通知的递送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。通过递送法庭通知,可以确保当事人及时了解到自己的案件信息,保障其合法权益。然而,有时法院不愿亲自递送通知,主要由于递送工作的繁琐性和专业性,需要保证准确性和及时性,需要大量人力物力。因此,有些法院选择委托快递公司或邮政公司来进行递送,以提高效率和准确性。

此外,法院不愿亲自递送通知也出于安全考虑。法院工作人员可能面临各种风险,特别是在处理敏感案件或涉及犯罪团伙的情况下。为了保障工作人员和当事人的安全,法院可能选择其他方式进行递送,例如通过快递公司或邮政公司等。

此外,法院不愿亲自递送通知可能还因为工作量巨大,人手不足。某些情况下,一个法院可能需要处理大量案件,每天都需要递送大量通知。若由法院工作人员亲自进行递送,会增加工作压力,影响工作效率和质量。

总而言之,法院选择不亲自递送通知可能是综合考虑的结果。无论通过何种方式进行递送,都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案件的正常进行。希望法院今后在通知递送工作中更高效、安全,为司法公正和人民满意提供坚实支持。